2020年东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1、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最新东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东莞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4751元,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138元,因此市属单位综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850.6元,基数上限调整为14253元;由于市属单位住院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没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参加职工缴费基数为2138元,其子女参保缴费基数为4751元;而镇属单位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138元执行。数据如下:
综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1.75%,职工免缴。
社会门诊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城镇居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来源是两部分,一部分是政府补贴,一部分是个人缴费,采取定额缴费的方式,所以不是一种水涨船高的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从2007年开始到去年缴费额基本没有大的变化。职工的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缴费比例总体是2%左右,由于实行的是跟工资基数相联系的比例缴费方式,所以当工资增长时个人缴费也在增加。 ●适用对象参加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选择按月缴费的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以本单位在职人员上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其中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缴费率(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按6.5%和1%确定(个人费率2%不需缴费,也不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同)。(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分别按2%和1%(其中0.5%为个人缴费)确定。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划拨医疗个人账户标准1.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退休人员,以缴费基数的4.5%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2.2011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人员,以缴费基数的4.3%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适用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选择一次性缴费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在职人员退休时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的,按本人上月缴费基数确定;单位已退休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的,按上月单位在职人员平均缴费工资确定;上述人员没有上月缴费基数的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以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缴费率(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按6.5%和1%确定。(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分别按2%和1%(其中0.5%为个人缴费)确定。 |